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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 港澳通行证 >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服务指引(D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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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服务指引(D签注)

一、服务对象

广州市户口居民

二、办事条件

    1、经国家教育王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香港或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招收的学生;

    2、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应聘赴港就业的赴香港任教、合作研究及以高级劳务名义赴港工作的:应聘到香港文艺、体育机构任职工作的

    3、申请赴香港培训,已获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的。

    4、内地居民获准因私赴香港工作就学或接受培训,其内地家属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依亲类“进入许可’的。

5、经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批准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工作的内地居民及其家属。

三、申请流程

预约→准备申请材料→报到办理→缴费(银行卡交纳)→领证

1、预约(必须先进行预约)

(1)网上预约 (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办证类型和申请表格,预约办证时间和办证地点)

(2)现场自助预约(到办证地点的自助预约机根据提示完成预约)。

(3)微信预约

2、网上预约流程

(1)登录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网上预受理

(2)点击接受,进入到下一步。

(3)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

(4)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和地点。

(5)凭预约受理号按时到预约点提交申请资料。

3、微信预约流程

微信关注“广州公安”公众账号—服务事项—出入境业务—护照、通行证等业务预约点此进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登陆—选择要办的证件类型(如港澳通行证)--选择用户类型(如本地户籍)--阅读协议并同意—选择出境事由(一般是个人旅游)--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中文名字—受理单位—日期选择第一个—填好个人信息—确认—选取取证方式—确认—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报道办理。

4、窗口办理流程

(1)按时到预约地点报到:携带好申请资料,按照预约时段到预约报到处报到,领取预受理号码。

(2)等待叫号:采取无声叫号,注意显示屏显示的信息。

(3)办理:指纹采集→提交资料→核验资料→缴费(只允许银行卡缴费)→领取领证回执。
5、领证

按取证时间领证。凭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到出入境窗口取证。

四、携带资料

1、申请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预约后获取申请表)

2、相片及采集回执,各一张。(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

3、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申请办理说明资料。


携带资料详细说明:

1、申请表

提交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预约成功后,报到时工作人员将会打印出来,如有错误需修改,用黑色签字笔手写修改)

2、相片及回执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

3、身份资料

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需要提交居民临时身份证。(注意:十六周岁以上,持有身份证的居民,只允许使用身份证证明,若身份证丢失或损坏,请携带临时身份证前往办理;十六周岁以下,未持有身份证的居民,可以使用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证明身份);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提交通行证原件;

4、单位意见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分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5、提交往港澳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循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赴港工作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2)申请赴香港“依亲”(就业者家属)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家属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3)申请赴香港培训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A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4)赴香港就学的,提交国家教育王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就学证明及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从事劳务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补充劳工类“进入许可’,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枇表》;劳务公司出具的赴香港从事劳务的证明。

(6)赴澳门从事劳务的,提交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劳务公司出具的赴澳门从事劳务的证明。

(7)赴澳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劳务工作的,提供澳门社会文化司或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批准文件及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

(8)在澳门从事劳务工作人员的家属赴澳门的,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的批准通知书在澳门劳务人员的澳门“非本地劳务身份证”复印件。

6、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携带原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一张照片即可。

备注:1)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不需要携带照片,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原有效通行证前往即可。

      2)港澳通行证的换发与补发:需要携带重新拍的照片及回执,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原有效通行证前往。

六、受理部门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七、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八、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签注费:一次签注:20元  二次签注:40元:  

          多次签注:1年以下(含1年)100元;1—2年(含2年)150元;2—3年(含3年)200元。

注意:必须是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部分分局可持缴费回执到指定银行现金缴费

九、领取方式

1、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快递费用为到付形式);特快专递比回公安机关领取快3-5天(急事急办除外);

2、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的,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十、查询方式

1、办理进度查询 

(1)网址:广东出入境政务网 ;

(2)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96897(请使用固话拨打);

(3)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5725.

2、邮政速递查询

(1)电话:11185;

(2)网址:http://www.gzjd.gov.cn/gsmpro/web/serviceitem/queryaccept_result.jsp?type=11    

3、快递专递查询:020-81911089.

十一、备注

1、不允许他人代办。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6、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旅社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7、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我要纠错 信息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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