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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 台湾通行证 > 非本市户籍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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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服务指引

一、服务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广州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1类人员:截至申请日的上一个月,已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就业人员。

第2类人员: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第3类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4类人员:第1、2类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5类人员:60周岁(含)以上老人。

第6类人员: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二、办理条件

1、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因私赴台: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应邀赴台: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务院台办批准)。

2、非广州市户籍条件

(1)第1、2类人员:可申请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第3、4、5类人员:可申请办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3)第6类人员:可申请办理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赴台同类签注。

三、申请程序

预约→准备申请材料→报到办理→缴费(银行卡交纳)→领证

1、预约(必须先进行预约)

(1)网上预约(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办证类型和申请表格,预约办证时间和办证地点)

(2)现场自助预约(到办证地点的自助预约机根据提示完成预约)。

(3)微信预约

2、网上预约流程

(1)登录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网上预受理

(2)点击接受,进入到下一步。

(3)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证类别。

(4)选择预约办证的时间和地点。

(5)凭预约受理号按时到预约点提交申请资料。

3、微信预约流程

微信关注“广州公安”公众账号—服务事项—出入境业务—护照、通行证等业务预约点此进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登陆—选择要办的证件类型(如港澳通行证)--选择用户类型(如本地户籍)--阅读协议并同意—选择出境事由(一般是个人旅游)--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中文名字—受理单位—日期选择第一个—填好个人信息—确认—选取取证方式—确认—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报道办理。

4、窗口办理流程

(1)按时到预约地点报到:携带好申请资料,按照预约时段到预约报到处报到,领取预受理号码。

(2)等待叫号:采取无声叫号,注意显示屏显示的信息。

(3)办理:指纹采集→提交资料→核验资料→缴费(只允许银行卡缴费)→领取领证回执。
5、领证

按取证时间领证。凭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到出入境窗口取证。

四、携带资料

1、申请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预约后获取申请表)

2、台湾通行证相片及采集回执,各一张;(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3、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资料;

4、其他说明资料;

备注:首次办理需本人亲自前往办证厅办理,不可代办。


携带资料详细说明: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基本资料

1、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预约成功后,报到办理时工作人员将打印出来,如有错误需要修改,用黑色签字笔手写修改)

2、相片及回执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3、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非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及部分重点部门(如涉密、财务等岗位)在职人员;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该企业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各级部门认为应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2)持有国台办“赴台批件”,除省管,市管干部需要提交组织部门意见及非本市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之外,其他登记备案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需提交有组团资格旅行社发票(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的,免交此项)。旅游团的领队还需出具本公司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签注有效期:3个月一次(旅游团领队,可根据其需要签发一年多次)

(2)赴台个人旅游:不需要提交有组团资格旅行社发票。签注有效期:6个月一次(提示:办好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还需通过有组团资格旅行社向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入台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前往台湾自由行)。

(3)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赴台批件”原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因情况紧急,因私或应邀赴台提供不了入台许可证明或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但需经省台办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提交有效的IC卡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并已经翻译成中文的外国定居证明及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身份资料

1、第1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2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3类人员:①本市户籍居民(配偶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双方亲属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或出生证;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年度首次办证需提交,如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无须提供)。

4、第4类人员:①第1类或第2类人员的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居住证原件〔需有已连续在广州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信息,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免交〕;④双方亲属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或出生证;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年度首次办证需提交,如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无须提供)。

5、第5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第6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居住证原件〔需有已连续在广州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信息〕。

(第3、4、5、6类人员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意: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还需携带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五、受理部门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及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六、办理时限

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七、收费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银行卡刷卡缴费)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

注意:必须是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部分分局可持缴费回执到指定银行现金缴费

八、领取方式

1、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快递收费为到付形式);特快专递比回公安机关领取快3-5天(急事急办除外);

2、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的,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九、查询方式

1、办理进度查询 

(1)网址 广东省出入境政务网

(2)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96897(请使用固话拨打);

(3)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5725.

2、邮政速递查询

(1)电话:11185;

(2)网址:http://www.gzjd.gov.cn/gsmpro/web/serviceitem/queryaccept_result.jsp?type=11 

3、快递专递查询:020-81911089.

十、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2、未满16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的人员,可由其监护人或者直系亲属代办;

3、应邀组团赴台湾从事交流活动的,可由组团单位出具介绍信代办,代办的,要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我要纠错 信息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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