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签证便捷方式申请服务指引
一、“办证易”电子警察办证服务指引
1、功能简介
“办证易”电子警察是由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独立研发的一种利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再次签注的自助申请系统,集申请、缴费、收证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一屏式”服务。
2、申办签注类型
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游签注(G签注)
3、申办条件
A.已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广州市常住户口居民;
B.已持有我市签发签注记录的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有3页以上签注空白页);
C.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和法定不准出境人员;
D.在港澳无违法违例活动记录。
4、申办流程
申请人或委托亲友携带二代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和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除外)或羊城通卡(用于缴费)前来办理。首先使用身份证登陆办证易系统,按照提示逐项确认相关内容,同时确认特快专递地址(如系统显示的速递地址不符合要求,则输入联系电话号码方便速递公司联系并书面写下速递地址夹在通行证内,最后确认申请,缴纳费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系统会返回一个受理编号并打印申请回执,完成整个申请过程)
5、办证地点
A.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大厦1楼大堂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即大德路与解放南路交界处)
B.各区办证中心
C.其他24小时受理点
花都、番禺、增城、海珠、越秀区办证中心
越秀区东风、洪桥、华乐街派出所;海珠区昌岗、南华西派出所,番禺区市桥派出所,增城市石滩派出所、新塘分局。
6、办理时限
3-6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依法对申请进行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正常办证时限。)
7、收费标准
A.使用办证易不收费;
B.往来港澳个人游签注费:一次进入有效签注:20元/项,二次进入有效签注:40元/项。
8、领证方式
特快专递方式领证(投递费由运营商按市场收费标准收取,18元/件),签注费发票随证件一起寄送。
9、查询电话
银联:85533886
羊城通:87692005
特快专递:81911089
邮政速递:11185
二、网上、电话、手机短信办证服务指引
1、办理类型
----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L签注)或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
2、办理条件
A.非登记备案人员的广州市常住户口居民,18周岁以下申请人须事先经法定监护人同意。
B.已持有我市签发签注记录的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C.没有在香港或澳门从事非法活动的记录。
3、基本程序
A.第一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者手机短信方式提出申请;
a.网上申请:网上预约——选择相应的申请类别——确认是否符合网上申请的条件——根据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原签注号码(可选择速递;需短信通知则需输入手机号码)——选择前往地及签注种类等相关内容——输入签名确认申请——系统返回一个受理编号并提示打印申请回执——完成。
b.电话申请:申请人拨打12580(移动手机用户)、10109898(联通手机用户)、96897(固定电话用户)、11185(邮政),向服务人员申报本人资料及申请类别等资料后,记下受理编号及受理单位地址。
c.手机短信:编写短信“BZ+需签注的通行证号码”(如:BZW12345678)发送到10626699,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B.第二步:缴费领证
a.选择非速递方式领证的:成功申请的第2天起10个工作日后携带二代身份证、通行证、银联卡(或羊城通)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办证大厅通过“网e捷”自助申请设备缴纳签注费,缴费成功后在发证大厅等候领证。
b.选择特快专递领证的:由特快专递公司上门收证、代缴费、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收取25元/件的费用。 或者自行成功申请的第2天起10个工作日后带齐证件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办证大厅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缴费,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收取18元/件的费用。
c.备注:
Ⅰ.姓名有冷僻字的需提交通行证主页复印件;团队旅游的须提交旅游发票,以上材料请在申请成功后5天内逢周一、三、五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办证大厅补充资料处递交)
Ⅱ.凡18周岁以下申请人提出申请,如果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证的,邮件收件人必须是其父母或监护人。
4、办证收费
一次有效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签注:40元/项。
三、“网e捷”办证服务指引
1、功能简介
----“网e捷”集查询、缴费、打印回执、收证等功能于一体,是一种利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港澳个人游网上、电话、手机短信再次申请签注的自助系统,具有操作简单、缴费方式便利等优点。
2、办理类型
----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短信方式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L签注),或个人游签注(G签注)。
3、办理条件
A.具有我市户籍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B.在我市已办理过港澳个人游签注;
C.已通过互联网、电话或者手机短信方式申请办理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并获批准。
4、基本程序
通过互联网、电话或手机短信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详见网上、电话、手机短信办证服务指引)——查询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亲友携带二代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银联卡(贷记卡、信用卡除外)或者羊城通(用于缴费)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用身份证或者受理号码登陆“网e捷”自助办证设备,按照提示逐项确认相关内容,缴费成功后在发证大厅等候领证。
5、办证收费
一次有效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签注:40元/项。
6、办证地点与时间
地点:解放南路155号出入境大厦办证大厅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快专递:81911089
邮政速递:11185
四、“前台通”办证服务指引
1、功能简介
----“前台通”集提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电子缴费、服务质量评价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接待前台出入境证件申请、自助缴费“一站式”服务。
2、服务对象
----在出入境受理前台办理各项出国(境)手续、需要缴纳办证费用,而且持有羊城通或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或储蓄卡的申请人。
3、操作流程
----申请人申请时,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交给办证民警在“前台通”上自动提取身份信息资料,成功受理后,根据“前台通”的语音提示用银联卡或羊城通缴费,打印收据后将其中一联交给办证民警,另一联自行保存作为收费凭证(需要开发票者凭此收据可到开票处开具发票),最后根据语音提示对办证民警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五、温馨提示
A.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B.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C.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D.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E.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F.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旅社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