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护照遗失报失手续
一、案发地公安派出所报案
外国人因遗失或被盗抢护照的,须首相前往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报案手续,取得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
二、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报失护照手续
1、携带资料
(1)派出所《受理报案回执》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报告表》(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注明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2张及回执;(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4)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5)《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6)持外国人居留许可的,还须提交其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7)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2、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护照(证件)报失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加急办理。
3、收费标准
免费
4、注意事项
《护照报失证明》有效期为30天,外国人必须从报失之日起30天内,持《护照报失证明》到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申领到出境证件,冰岛公安机关办妥签证或拘留许可手续,交回《护照报失证明》
凡超过30天(不含30天)仍未申领到新护照并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者属在华非法居留,将要受到中国公安机关的处罚。
三、所属国驻华使、领事馆办理出入证件
四、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手续
外国人领取新护照后,为保证其能够在华合法居留和顺利离境,须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手续。
1、所需材料
根据相应的申请证件类别,参照外国人签证以及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服务指引。
2、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3、收费标准
详见各类证件办理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