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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 残疾证 > 残疾人证遗失补办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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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遗失补办服务指引

一、办事对象

个人

二、办事条件

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

三、办事程序

第一步:残疾人到居委或者残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残疾人证补办申请表;

第二步:街道上报相关资料到区县残联、市残联审核;

第三步:区县残联、市残联审核后打印残疾人证,并盖上区残联印章;

第四步:区县残联提交证件到市残联审核盖章;

第五步:区县残联把残疾人证发下各街道残联,通知残疾人领取。

四、携带资料

1、本人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7张; (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不符的,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五、受理部门

残疾人户籍地街道残联、村委民政部门

六、受理地点

残疾人户籍地街道残联、村委民政部门

七、受理时间

三十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表格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二合一).doc

我要纠错 信息来源: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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