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商务签证(广州)
一、携带资料
个人基本资料
1、护照: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有效;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
2、照片:2张 100px×125px近6个月内的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露耳朵,头发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墨镜。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巴西签证申请表:请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工整填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有可能导致拒签,并在表格落款处签名。
中方公司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证书原件:经公证的营业执照副本(需显示最新年检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英文派遣函公证书原件,在职证明必须公司负责人的亲笔签名:
(1) 用公司信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
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在职时间,在巴西的联系人;
b、计划逗留的时间,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
c、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需在派遣函中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
(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其姓名和职务须标注拼音。
所有的中文公证文件均必须翻译成葡萄牙语/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四种语言中选择其一即可)。
邀请方资料
1、邀请函 :巴西公司致总领事馆的由公司高层管理者签字的邀请函原件,应写清,
(1)受邀人的姓名、职务和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
(2)邀请方的CNPJ号(税务注册码)印章、完整的 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
(3)在此邀请函中,巴西公司应明确指出受邀人来访巴西属纯商务会见,而并非提供任何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个人资产证明
近三个月的活期银行流水明细账单原件或信用卡对账单,其他的资产证明,例如定期存款证明或房产证,可作为补充材料递交,但不能替代上述银行流水明细账单或信用卡对账单。
其他资料
往返机票行程单,或旅行社致总领事馆的信函,说明旅客姓名、确认的行程、航班号和抵离日期。
备注
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不接受任何中文的文件或材料,只接受葡萄牙语,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的文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