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证件遗失损坏或过期办理出境手续
一、携带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3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拍证照拿回执,新方式——用“幸福相馆”APP)
3、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为台湾居民身份的有关证件:
(1)证件过期、损坏的,提交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2)证件遗失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证明;
4、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如有);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资料;
6、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收费50元,一次签注20元。
四、注意事项
凭以上材料也可到暂住地区的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