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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 涉外婚姻 > 涉外、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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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

一、办理对象 

一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二、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一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拨打咨询电话或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预约。
2、填写资料。
3、完成预约。

网上办理:

1 . 网上预约
2 . 填写资料。
3 . 完成预约。

四、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即时办理 

承诺期限:即时办理 

五、办事窗口 

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 址:越秀区西湖路99号2楼 

联系电话:83178772,83342349 

交通指引: 

公交:公交起义路站,西湖路和起义路交界处。
地铁:地铁公园前站J出口前行约150米,西湖路和起义路交界处。 

六、办理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 《婚姻登记条例》
3 .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我要纠错 信息来源: 广东省办事厅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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