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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行?

更新时间:2014-12-01 浏览量:4487 信息来源: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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