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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恢复?

更新时间:2014-12-01 浏览量:8377

  答:根据《领养法》的规定,领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可见,领养关系解除时,如果养子女尚未成年,他与生父母的权利关系因领养关系的解除而自行恢复;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他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恢复,也可以不恢复,这取决于他们自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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